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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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水利优秀毕业生评选的通知

    作者:[ ]  文章来源: [ ] 发布时间:[ 2013-05-02 ]  阅读次数:[ ]


    全体本科毕业生:
      接教育部高等学校水利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水利教育协会高等教育分会下发的《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水利优秀毕业生评选的通知》,现将水利水电学院第五届全国水利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通知如下:
      为激励水利类专业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同时也为创造尊重知识,珍惜人才的良好社会环境,培养更多、更好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一、评选对象
      全国水利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对象为全国水利类专业全日制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班学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各项校规校纪,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关心时事,遵纪守法,品行优良;在校期间各方面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素质,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4、热爱所学专业,成绩优秀;综合测评成绩达到年级前5%;
      5、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
      在上述前提下,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评选时给予优先考虑:
      1、曾获国家、省级荣誉或竞赛奖;
      2、曾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过论文或科研上有创新;
      3、曾获国家专利授权。
      三、评选办法
      1、各水利类专业的班级应广泛动员、积极推荐与自荐,经过班级评议后推荐到学院。
      2、经学院联评、公示之后报全国水利优秀毕业生评选主办单位秘书处,高等学校水利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水利教育协会高教分会组织专家进行最后评选,候选人名单在水利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和中国水利教育协会高等教育分会网站上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水利优秀毕业生。
      四、其他事项
      1、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若毕业前因违纪受到行政处分或毕业设计达不到良好者,一律取消其优秀毕业生资格;
      2、经评定的水利优秀毕业生,由中国水利教育协会、高等学校水利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授予“水利优秀毕业生”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在中国水利教育协会、高等学校水利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网站上发布。
      五、材料要求
      1、学生填写《水利水电学院全国水利优秀毕业生推荐表》经过班级推荐后,于5月15日前交到学工办;
      2、推荐表中英语、计算机成绩证明、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国家专

    水利水电学院学工办

    2013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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